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

国际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出口贸易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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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汽车出口贸易政策

一、出口许可证制度

  1. 许可证要求

    • 中国出口汽车产品需获得商务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这一制度是根据《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汽车产品目录》来执行的,涉及的汽车产品类别包括大中型客车、乘用车(含轿车及其他类型)、载货车以及低速汽车等。

    • 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需于每年9月10日前,向所在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汽车出口许可证申领企业资格申请表”、海关报关单复印件等出口证明材料,并报告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建设及变动情况。

    • 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征询当地海关的意见,然后于9月3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到商务部。商务部会同其他部委在每年的10月份公示下一年度“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证申领资格企业名单”,并于12月正式发布。随后,由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放机构将依据名单陆续发放下一年度的出口许可证。

  2. 适用范围

    • 出口许可证不仅适用于一般贸易货物,还适用于加工贸易、边境贸易、捐赠贸易方式出口的汽车产品。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的汽车产品,则需凭借中标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领出口许可证。对于非原产于中国的汽车产品出口,需凭进口海关单据和货物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

二、新能源汽车出口支持政策

  1. 政策支持

    • 商务部等九部门于2023年发布了《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从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健全国际物流体系、加强金融支持、优化贸易促进活动、营造良好贸易环境以及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六个方面提出了18项政策措施,以进一步助力新能源汽车出海。

    •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鼓励海外研发合作、提高海外合规经营能力、优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出口相关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优化信贷支持方式、便利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旨在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和保障。

  2. 出口模式

    • 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的主要模式仍然以整车出口为主,但也在逐步探索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与当地企业合作生产等模式。这种多元化的出口模式有助于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二手车出口政策

  1. 政策支持

    • 自2019年起,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一系列文件,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覆盖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 二手汽车出口企业应符合本地区企业准入标准,具有车源整合能力、海外营销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甄选并报商务部备案。出口车辆应当符合出口目标市场准入标准或本地区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并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2. 出口流程

    • 自2019年9月9日起,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出口单位申请出口二手车的,可自行选择有纸作业或者无纸作业方式。选择无纸作业方式的出口单位,应按规定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

       综上所述,我国汽车出口贸易政策是一个涵盖出口许可证制度、新能源汽车出口支持政策以及二手车出口政策等多个方面的综合体系。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国汽车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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